北京卷烟厂燃烧炉尾气和车间排潮气体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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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北京卷烟厂燃烧炉尾气和车间排潮气体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0686-23200C054100N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预算金额480万元(含税),最高限价477.372357万元(含税)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1日
项目地点:北京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回收利用北京卷烟厂燃烧炉尾气和车间排潮气体中的余热,通过设计、制作、采购、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培训等一系列工作,实现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项目内容具体包括燃烧炉尾气与排潮余热回收系统、生活热水水箱、生活热水洗浴系统、空调机房热泵系统、配电自控系统的设计与实施。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燃烧炉尾气和车间排潮气体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资质要求:
承担项目设备供货与安装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
承担项目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机械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
其他要求: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7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递交纸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登记缴费,填写信息后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RMB300.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琳
电话:155-1015-7978
邮箱:zhaobiao7978@126.com